公共文化服务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六个子体系统筹规划均衡推进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坚持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坚持把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和农村,有重点分阶段地推进。这其中,应着力加快6个子体系建设。
一要加快构建文化设施网络体系。文化设施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是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作用的阵地。当前,基层和农村的公共文化设施还很不完善,特别是一些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设施还比较落后,城乡、区域之间在文化资源和服务上的差距也还比较大。要按照“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完善功能、分级配置”的思路,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加大建设力度。既要抓好大中城市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又要推进市县级“两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社区文化中心等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形成门类齐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为开展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需要,向人民群众提供文化服务创造基本条件。在建设过程中应把握四个要点。一要多管齐下,二要坚持标准,三要充分发挥设施的作用,四要加强管理。
二要加快构建文化服务内容体系。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根本目的,是要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的总量与质量,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系统性、制度性、公平性、可持续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做到公共文化服务不“缺位”。公益文化事业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中坚力量,是公共文化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和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这也是我们国家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所独有的、在主体构成上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最大特色,要放在突出位置,优先发展,全力推进。应在四方面下功夫。一要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二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三要优先安排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文化项目,四要抓紧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
三要加快构建文化产业辅助体系。市场性文化产品和服务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途径。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转型时期,针对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需矛盾比较突出的实际,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非公有制资本,是十分必要的。关键是要建立一种渠道,主要是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等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文化企业生产质优价廉、安全适用的文化产品,丰富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文化产品种类和数量,拓宽选择公共文化产品的空间,增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应注意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要培育发展新型市场主体;一个是要克服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削弱甚至推卸政府对于文化建设的责任,另一种倾向是担忧一旦提倡发展文化产业,财政就会断奶,于是就竭力维持计划体制下的文化发展模式,拖延面向市场的体制创新和改革。
四要加快构建资金投入保障体系。公益文化事业发展依存度高,一个良好的资金保障体系是公共文化服务的血脉。必须明确,发展公益文化事业是政府的责任,要坚持政府主导,将发展公益文化事业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对政府兴办的公益性文化单位和文化项目,各级财政要确保人员经费和业务活动经费等方面的拨款。要完善专项资金制度,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增加额度,重点用于发展基础性公益文化事业、支持文化创新和精品生产、扶持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文化产业项目研发、加强重要文化遗产保护等。要建立政府补贴机制,扶持公益文化活动和主题文化活动。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中,要及时落实经费保障和改革成本,力戒“甩包袱”。应在三方面寻求新突破。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二是开拓多元化投入渠道,三是积极发展基金制度。
五要加快构建政策法规扶持体系。完善的文化政策法规体系是文化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报告和历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文化的部分,已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建设的总体方针,表明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文化观正在基本层面上发生根本解构,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文化发展观。关键是要把这些精神定型为法律法规和具体的、可操作的政策。当前,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还有待于进一步细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还很欠缺。要抓住机遇,对于急需用法律法规规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和急需用政策保障的关键问题,抓紧调整和完善现行文化政策法规,抓紧制定新的文化政策法规,解决立法立策滞后、无法可依、无策可用的状况,形成健全的、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应重构文化政策法规体系新框架。一要加大立法力度,提高立法层次,二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文化政策。
六要加快构建人才队伍支撑体系。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归根到底是人的问题,要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而文化事业与产业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就决定于文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和经营人才的数量与质量。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机构改革中,文化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全面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业务精、作风强,能担重任、能打硬仗的高素质文化队伍。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培养人才,形成人才高地;二是留住和吸引人才,广纳群贤;三是用好人才,做到人尽其才。
这六个子体系构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要支柱和基本框架,它们既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又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相辅相成、互为依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在我国是一个全新的事业,要实现在本世纪前2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备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应当把六个子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均衡推进。 (中国文化报 2009年12月13日)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小康社会全面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承担着十分重要的社会服务功能。主要是,通过文化服务,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科学的发展观,承担着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统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功能;弘扬民族文化与民族精神,承担着文明传承和确立文化自信心、自豪感,激发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热情的功能;提供文化场所、阵地和产品,承担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人民群众文化利益的功能;通过文化活动与实践,激发人们的想象力、创造力,承担着培育人文精神与人文情怀的功能;通过文化产品的创作,承担着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原创力的功能等。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充分认识文化自身的复杂性。首先是文化属性的复杂性。党的十六大科学地区分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个概念。文化事业以公益性为主,由政府主导;文化产业以经营性为主,由市场主导。但是,二者并不是截然划分的,而是具有复杂的联系性、相容性。公益性文化并不是绝对排斥经营,而经营性文化也不是绝对排斥公益。公益性文化在以政府为主导的前提下,对有经营性质的内容也要注重其经济效益。如文化活动中心,其首要功能是为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提供服务,但并不排斥在一定的条件下搞好经营管理,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一些以进入市场为主的文化产品,如非探索性的影视作品、戏剧作品,要注重其经济效益,但并不等于放弃其社会责任,它们必须有健康的表现方式和积极的思想内容。同时,在各类文化机构的构成中,具有事业、产业共存的特性。如电台、电视台,其中既有属于广告、产品生产创作和销售发行等经营性部门,也有承担事业性质的编辑、播放部门。而即使是播出的节目,也不尽相同,如娱乐性、趣味性节目与社会新闻、理论性专题等节目就具有本质的不同。前者可以更强调市场性,而后者则更强调公益性。事业性文化与产业性文化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融合转换。如以研究与探索为主的原创性作品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基础,而产业发展则为优秀作品进入消费提供了条件、动力,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其次是文化类型的复杂性。从文化的性质来看,十六大提出了先进文化、健康有益文化、落后文化、腐朽文化的概念。但这四者同样具有相互交融性。在很多情况下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或者在此一条件下可能是一种性质,而彼一条件下这种性质即将发生蜕变。如对儒家文化的评价,“五四”期间,出于对封建制度和封建思想的批判,提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号,这是先进的文化。而今天则需要我们科学地吸收、认识这种文化形态,发挥其积极的作用。从文化的表现形态来看,民族文化、外来文化;高雅文化、大众文化;民俗文化、网络文化、礼仪文化等,相互影响、交叉,难以截然区分。再次是文化实现形式的复杂性。如从理论上我们可以区分为事业性文化与产业性文化,但实践中它们又相互交叉,相互促进、融会。从推动文化发展的具体政策而言,许多政策既对事业性文化产生作用,又对产业性文化产生作用,难分彼此。因此,在研究讨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问题时,我们强调的是文化在事业与产业方面的基本特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从其性质而言,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由于缺少经济回报,基本上属于企业、个人等经营性机构不愿投入或投入积极性不大的领域。因此,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表现在政府制定发展规划上要作为重要内容;在投入上要以政府为主;在职能上要体现为全社会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同时,由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系统内表现出的复杂性,因而政府不可能全部包揽,必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使相关的服务部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力争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先进文化理论研究服务体系、文艺精品创作服务体系、文化知识传授服务体系、文化传播服务体系、文化娱乐服务体系、文化传承服务体系、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等七个方面。先进文化理论研究服务体系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和引导性意义。理论研究既是对人类社会实践的高度总结,也是对人类发展进步的指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与建设,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我们的各项工作,其服务主体主要是各级社科院、社科联、高等院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人员,各种社会科学学会等群众性组织以及民营社科研究机构。文艺精品创作服务体系的主要任务是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它以提供原创为主要任务,与各类表演娱乐活动相区别,其服务主体主要是各级文联、作家协会,各类影视、戏剧创作生产机构和民营艺术创作生产机构。文化知识传授服务体系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将人类积累的文明成果通过各种形式传授给社会,让人们了解人类发展的历史、创造的文化,起到开启蒙昧、增进知识、提高素养的作用。这类机构主要是各级各类图书馆、科技馆、文化教育单位,其服务特色更加突出,公益性意义更加明显。文化传播服务体系是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职能中受众面最广、影响力最大的部分,它承担的主要功能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传播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宣传人民群众建设美好生活的奋斗精神;建立与世界沟通、交流的桥梁,主要由各类广播电视、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和网络机构组成。文化娱乐服务体系的职能主要是通过为广大群众提供文化娱乐的场所和产品,在潜移默化中传播先进的文化理念,陶冶健康的情操,培养积极的人生观,主要由各类艺术表演院团、影剧院、文化馆(站)为主。文化传承服务体系的职责是让社会了解文明发展的历史,弘扬民族文化与民族精神,深化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历史文化的展示,增强文化自豪感、自信心,激励人们建设社会主义的决心与信心,主要由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等为主。农村文化服务体系主要目的是通过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增强农业发展能力。需要以文明村镇为中心,以各类农村文化站、文化大院、文化专业户为依托。
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行政方式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根本。公共事业的建设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要从单纯注重经济建设向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建设转化;从只注重重大经济发展项目的投入向公共事业发展投入转化;从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化。各级政府对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年增长幅度不应低于年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要全面推进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开,使政府切实承担起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正和谐的职能,从而把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政府施政的重要职责,列入社会发展的重要议程。各级文化行政单位要依法行政,加强社会监管,规范文化企事业单位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文化发展规划,明确一定时期内文化建设的目标、重点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努力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使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落到实处。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将文化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与经济、政治、社会等一起纳入总体规划之中,明确文化发展的目标、任务、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要制定相应的文化发展专项规划,列出一批发展重点,形成自己的发展优势。建立政策支持体系是转变政府职能,规范主体行为带有根本性意义的任务,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保证。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发展的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并根据实际,制定支持引导文化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特别要重视诸如文化发展的投融资政策、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政策、扶持优秀作品和重大文化项目的政策、加强文化遗产和文化资源保护的政策、公益文化事业单位税收优惠政策等。通过制定政策,使政府逐步形成完整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使各类主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入规范运营的良性轨道。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增强文化事业单位和机构的发展活力,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动力。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中央即将出台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家文化发展纲要的规划,贯彻落实即将召开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经验,以“增加收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发展活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必须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这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关键。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人才选拔培养的意见,创新人才机制,造就一大批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熟悉文化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强势文化人才。特别要注重为基层和农村培养适用的相关人才。要在培训深造、重点课题研究、重大项目的完成等方面创造条件,使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大力培养各个领域的学科带头人,不断提升艺术教育水平,加强文化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培养,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入到文化事业的发展和建设中来,形成雄厚的人力资源,推进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不断繁荣。 (光明日报 200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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