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概 貌
2、廉政公署
香港廉政公署以致力打击贪污而闻名,可谓誉满全球;廉署成立于1974年2月15日,其成立被认为是肃贪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香港廉政公署是根据《廉政公署条例》而成立的,并不隶属于政府公务员架构,而廉政专员则直接向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负责。根据《基本法》,廉政公署全权独立处理香港一切反贪污的工作。
廉政公署的工作主要分为3个部分,即调查、预防和教育,而这3项任务又分别由3个专责部门负责执行,即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行政工作则由行政总部负责。截至去年底,廉政公署编制共设有1325个职位。
廉政公署的工作,由4个独立咨询委员会严密监察,其成员来自社会知名人士,并由非官方人士出任主席。在制定任何有关香港贪污问题的政策时,廉政公署均听取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的意见。
如有市民对廉政公署或该署人员感到不满,独立的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便会审查有关投诉、监察处理投诉的工作,并建议廉政专员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
3、驻港部队
根据中英两国政府签署的《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收回香港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1990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派驻军队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据此,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93年初开始组建驻香港部队。
1996年1月28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公告: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组建完成。1996年12月3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为驻香港部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各项活动规定了法律准则。
1997年7月1日零时,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进驻香港。
驻香港部队是一支具有光荣传统的部队,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精锐之师编成,主要组成有步兵旅、海军舰艇大队和航空兵团,总兵力将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需要而定,但不超过多年来驻香港英军的规模。
在这支部队中,有井岗山时期的红军团、长征中的大渡河连、击毙日军“名将之花”阿部规秀的功臣炮连等,构成了驻港部队陆军的中坚,他们使用的各种轻武器、装甲输送车等是中国陆军最精良的装备。以木船打军舰的“海上英雄艇”、用小艇击沉大舰的“海上先锋艇”是驻港海军的骄傲,他们装备的导弹护卫艇、巡逻艇、登陆艇和运输船,是依据香港海上防务的需要而设计建造的。被誉为“天降神兵”的航空兵团,装备着中国生产的现代化水准很高的直升机。
驻香港部队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驻香港部队的职责: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安全;担负防卫勤务;管理军事设施;承办有关的涉外军事事宜等,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地方事务。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必要时,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 驻军人员除遵守全国性法律外,还要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