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时代诉求和历史责任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确定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大任务,这是我们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的又一重大部署。毫无疑问,公民教育应承担起责无旁贷的使命。
历史进程的回顾。众所周知,追溯公民概念发生的历史源头,当以古希腊城邦共同体的公民(Polites)发生最早。因而在西方,公民教育有着相当长的历史,尤其是伴随着工业文明、商品社会及民族国家的兴起,公民教育成为西方公民社会培育合格公民的基本途径。
在历史上,中国社会长期处于主要以农业文明为基础的社会形态,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因此,从根本上缺乏建立公民社会、实行公民教育的土壤。就社会变迁的历史进程来看,在农业文明形态的基础上,我们主要经历了两种社会组织形态,其一是宗法社会,其二是“统制社会”。在宗法社会,社会结构是宗法等级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的政治结构和政治体制是君主专制主义,也就是“君本”。其实质,就是在处理社会各阶级、阶层利益关系中,以统治者的自身利益为本位。这样,在实践上,古贤倡导的以“民本”为根据的“德治”就遇到了不可逾越的障碍;“民本”与“官本”形成了不可两立的冲突。由于“官本”是政制,是现实的、物质的,而“民本”在当时不是也不可能是一种制度的安排,它只是一种理念。于是,在现实的物质的“官本”政制下,社会实际存在的官民关系,不是“民为贵”,而是“官贵民贱”,“屈民而伸君”。显然,在宗法等级社会中,不可能有“公民”,只有“臣民”。
新中国的诞生,从政治上标志着广大劳动人民翻身做主了,同时也从法律上确立了劳动人民作为公民的地位。但在经济基础的层面并没有根本改变农业文明的形态,这种政治制度与经济形态的结合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态:“统制社会”。其基本特征是:单一的经济模式,统一的思想意识形态和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这一方面,使得传统社会的同质性仍然保持高度的稳定,并在社会生活中形成一体化的经济、一体化的思想和一体化的政治相耦合的统一机制。另一方面,这种社会的组织形式依然是未经充分分化的机械组合,个人依赖于社会组织或单位,与宗法社会的维系力量所不同的是,维系“统制社会”团聚力量的是以政治目标为导向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
1980年代肇始的改革开放运动,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真正开始。这场以经济改革为中心的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它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社会的基础,推进着现代文明新的历史进程。显然,与传统社会、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不同,现代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商品生产,要求生产要素(生产者、生产资料和产品)最大程度地自由流动,这必然造成个人和企业的独立化,并导致异质单位的有机组合,而维系这种组合的主要是人们的经济活动和共同利益。不同的利益组合和某种共同的利益诉求,在客观上就提出了建立真正意义的公民社会的问题。
公民教育的诉求。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两个基本要素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当代中国社会所经历的现代化转型,其现实基础与具体承载就在于市场经济的迅速兴起和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现代化中的社会各领域翻天覆地的变化,归根到底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带来的深刻改造与创造。一方面,市场经济的社会存在与生存方式,打破了传统社会生活的宗法人伦秩序;个体主体意识的自觉和旧有价值结构的消融,使宗法与政治紧密结合并高度统治社会生活的格局被迅速瓦解;公共生活逐渐从私人生活中分离出来,公民权利随着公民身份与意识的唤醒,逐渐增强。另一方面,这种公共生活以及每个人公民权利的正确行使与保护,有赖于公民意识从而有赖于公民教育。因此,市场经济也好、民主政治也罢,二者的健康发展都内在地需要公民教育作为支撑,这就相应地在国家和社会层面提出了客观要求——必须将公民意识的培养作为教育的重点,而充分的公民教育也只有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正如鲁洁教授所说“市场经济孕育了新的人与人的关系,它为独立人格的发展开拓出了新的空间,这也是当代道德教育所面临的可能空间,在这样的空间中,为道德教育培养出一代具有独立人格的公民,形成这种人格各种内在道德属性诸如自主、自由、民主、平等、公正等品质,提供了它的选择的可能。”
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凸显出其巨大的社会价值。因为,中国“现代人的生活越来越多地表现为作为公民的公共生活经验,其行为也越来越多地表现为社会公共行为,或者换句话说,现代人的生活和行为越来越具有社会公共意义。在现代社会的公共生活中,政治生活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而公民教育就是要通过多样化的形式培养受过教育的公众,即培养理性的、自由的、有德性的公民群体,并促使公民独立自主地参与社会,履行公共义务。
总之,从根本上看,在现代民主社会中,公民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直接参与者,也是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的主体,一个国家整体的公民素质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它所进行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所能达到的进程。因此,加强公民教育表达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对当代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正如檀传宝所说:“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来,由于和谐社会建设对于社会公平、正义或者对‘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迫切追求,由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合理引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公民,尤其是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公民意识、提高理性的公民素养已经成为目前中国教育理所当然的重要任务。”(学习时报)
低俗文化中的民粹倾向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在“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建设和谐文化”的过程中,必须“既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又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这也就是说,多样文化的和谐应当是有规范、有境界、有创造品格的和谐,应当是与先进文化具有发展方向一致性、发展优势互动性基础上的和谐。以此观之,当前的大众文化领域,存在着某些不可忽视的观念悖谬与精神迷误。
正如众多论者所指出的,伴随时代文化的多样化发展,大众文化表现出不可忽视的低俗化倾向。低俗歌曲、恶搞事件、网络混战、情色诱惑情境、语言暴力倾向、罪案八卦新闻,乃至各种性暗示意味极强的保健、丰胸、美容、整形广告……诸如此类的现象和“事件”此起彼伏,与文化先进品格不一致、不和谐,且屡禁不止。其原因当然存在于多方面。这类所谓文化产品的操纵者利用人性的低俗、污秽品质蛊惑人心,以实现其商业、经济乃至文化利益。某些“文化人”也为了自身的某种特殊利益,势利地出卖精神原则与之合谋,并转换为学术话语对之加以鼓吹。对人性、欲望、人的本我的满足盲目推崇,而对人格、人品、超我境界和时代文明品质的相对漠视,让人忧心地看到当前大众文化领域,存在着一种无视文化先进性品格要求、不加分析地唯普通民众欲望与趣味是从的民粹主义观念和精神心态。
民粹主义是源于人类现代化过程中多元文化紧张关系及其矛盾和问题的、具有价值两面性的一种文化选择与表达。它一方面强调民众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的作用,把民众的愿望、需要、情绪当作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但另一方面更基本的含义,则是极端的平民化倾向和极端的民主主义立场,即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强调对大众情绪与意愿的绝对顺从,常常把平民化作为所有社会、政治和文化活动合法性的最终和唯一的来源,对普通大众在特定情况下通常会出现的某种非理性的、情绪性的共识也盲目顺从。
当今中国大众文化的低俗化倾向难以被有效遏制,价值根基正在于此。其具体表现与特征,是无保留地视普通百姓为积极快乐的追求者,全盘信任他们的判断的合理性。即使百姓对邪异的个体与个性、性、丑闻、暴力、运动和娱乐等方面的兴趣,甚至其中表现的是人性的低俗品质、负面特质与卑污内涵,如果以一种生动的、有特性的语言和形式表现出来,也往往用理解与重视日常的意义、普通百姓的趣味以及人性复杂性的姿态,来加以解释并使之合理化。还以某种东西流行则意识形态方面也必定健全的理论假设为学理支撑。而且民粹主义还时常以一种对立的姿态,挑选社会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种种问题,来表达与推动自我,反对文化崇拜、孤立和否定主流文化的精神企图,表现出明显的反体制文化乃至反智主义的价值取向。这种文化民粹主义又着意强调现时代的诸如电脑和网络等高科技通讯手段、经济全球一体化、普及的高等教育、文化同质性等后现代语境的技术与文化条件的新特征,并由技术条件所造成的公共交流平台的畅通、公共意见传达的自由,而强化和夸大其中的“民主”功效,从而在经济、技术中心的社会环境中,对公众显示出一种迷惑与蛊惑性。
这种文化民粹主义存在多方面的严重局限性。首先,它对都市大众文化的文化品格两面性存在着认识的盲区。都市大众文化虽然与现代化、工业化的社会文化条件紧密相连,而且以时尚乃至“时代趋势”的方式出现,但正如传统民间文化存在着两面性,民间陋俗也是其不可根除的特性一样,都市大众文化同样存在着种种类似“民间陋俗”的文化形态和价值元素。文化民粹主义不仅对此缺乏分辨与警觉,而且常常以这种负面特性为大众文化的独特性乃至创造性的萌芽之所在。这就自然难以具有批判与遏制的精神自觉。其次,文化民粹主义对于多元文化的价值层次,也缺乏正确、充分的认知。实际上,虽然多元文化各有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但不同文化形态的价值含量显然有着巨大的差别,只有以民族精神形象和国家文化境界为旨归,才是正确的、顺应民族文化伟大复兴需要的和谐方向,相对这一价值轴心的“边缘性”文化形态,则只有与这轴心相适应和协调的侧面,才能真正具有良好的价值潜能与发展前景,否则就只能是即时性的社会心理宣泄。同时,文化民粹主义还存在对于“以人为本”的时代价值原则、全面满足人的需求的社会理想以及民主、自由等普世价值观念的误读。“以人为本”应当是以人的良性需求与发展为本;满足人的需求不等于放纵人欲并由此导致道德邪恶的倾向;同样,民主、自由恰恰是一种基于社会整体责任的政治与文化权力的呼唤,必须在良性的社会伦理道德底线的基础上展开,方为健全生态。文化民粹主义在当前文化环境中生存的顺畅,也与公众对于中国现当代文化“人民性”传统的偏颇理解密切相关。当今时代的社会转型、格局调整状态所出现的诸多不公正、公平的享受与承受现象,使民粹主义显示出道义层面的合理性,但“道德魅力”的光环必须置于对个体和群体终极关怀的驾驭之下,才是真正超越市侩气的道德感宣示,才能真正摆脱精神文化内涵的狭隘性,酿成健康、深邃的文化品质的“人民性”。以认同和关怀弱势群体的“人民性”姿态,把自己混同乃至等同于世俗人群,对所有时尚性文化、对庸众由欲望满足路径的文化蒙昧性所导致的盲目选择,不分精华与糟粕、无条件地顺从和信赖,这实质上是一种精神立场的浅薄和价值原创能力的匮乏。
在复杂的时代文化环境中,如果我们对这种文化民粹主义倾向缺乏足够的警觉与抵制,那么,多样性文化就可能蜕变为对于文化糟粕、文化腐朽因素的无边界、无限度的纵容,从而遮蔽对于时代文化精髓和精华的指认与品味,导致大众精神价值培植功能和时代核心价值影响作用的弱化,损害基层民众长远的文化利益与文化发展,损害时代文化整体的健全与良性和谐,以至最终降低国家文化境界、损伤民族文化品质和民族精神形象。在当前大众文化领域难以有效遏制的低俗化趋势中,这种影响与损伤实际上已经渐见端倪。
所以,我们应当从确立国家文化境界及其核心价值观念在社会公共领域的文化优势和主导地位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克服文化民粹主义思想观念的问题。在多元文化价值观念的博弈中,我们必须超越纯粹基于人性本能与时代常识所形成的大众文化精神走势,超越大众文化领域产业观念主导、利益博弈至上的时代弊端,引导大众文化形成民族文化全局视野、确立时代文化整体意识,使大众文化价值含量稀薄的“亚文化”、负面文化向优良文化的方向发展,并最终顺应和服务于国家文化境界的充实与提高。其中关键的、根本性的问题,则在于文化创造精神制高点的选择。我们应该在对各种文化发展路径正反两方面的价值含量都给以细致探讨和清醒认识的同时,始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和“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为价值目标,来引领社会思潮,决定和谐文化建设的路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圆满地实现文化商业效应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成功嫁接,走向多元文化和谐发展、优势融合的创造境界,从而境界高远、品质优良地“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人民网—《人民日报》)
为何四成居民认为教育花费不值
“四成居民认为与所受到的教育质量相比,当前的教育花费是不值得的”,这是最近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认为教育花费物有所值者比例仅有16%,并且学历水平越高的群体中,持“不值得”观念者比例更高。(《中国青年报》3月24日)
2006年,零点调查与指标数据共同发布的《2005年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指数研究报告》就显示:教育花费成为城乡居民致贫的首要原因。而到今天公众这种心结依然没有解开,而且出现了“学历水平越高的群体中,持‘不值得’观念者比例更高”的新动向。那么“教育花费不值”到底点中了谁的穴?
一是击中了教育不平等的软肋。因为择校费和乱收费,所以上不起学或上不起好学校;而因为上不起学或上不起好学校,所以没知识、没技能或没有名牌大学的文凭及更高学历,所以挣不到钱。而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教育资源的不均等分配。
二是击中了就业机制不健全的软肋。高校扩招的后果是大学生光环的暗淡,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已经成了当下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我国的经济虽然已大踏步成功走向市场经济,但社会体制却有相当部分继续运行在计划经济阴影下。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遭遇就业困境后会选择继续考研考博,教育花费的成本无疑在继续加大。当学生迫于就业压力把自己修炼成为高学历人才又再次遭遇就业难的时候,就会认为教育花费“不值得”。
三是击中了薪资机制的软肋。就业难降低了大学毕业生的薪资水平。当他们投入了大量时间与金钱,却和初、高中生及中专生干同样的活,拿同样的薪酬,从投资的角度来说也是不合理的。加上工资增长赶不上经济增长和CPI、房价增长的脚步,加剧了公众认为教育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的不平衡心理。
虽然调查中城乡居民对政府在教育领域所作出的努力基本持肯定态度,但“四成居民认为教育花费不值得”依然释放出一个很危险的信号——“读书无用论”可能就此重新抬头。要改变这种现状,则需要改变“功利化教育”的思维观念,教育体制、就业体制、工资机制更是亟待调整和完善。只有降低高等教育收费、拓宽社会就业渠道、以法律形式保障工资合理增长,多方合力作用才能让人们舍得花钱投资教育。(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