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存3大难点 须警惕“内部人控制”现象
近几年来,事业单位改革之所以成为一个“热议话题”,是因为它是改革开放以来继农村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以后,我国所面临的最重要、最复杂、最艰难的一次改革,改革的成败直接关系到能否实现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战略构想。事业单位承担着一个社会最基本的公共服务,涉及到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文教科卫,到人们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关乎国计民生的所有领域。一个国家社会治理的结构和水平、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人民的幸福感、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等,事业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方面承担着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的事业单位日益行政化、机关化,一方面是社会服务、公共服务的严重供给不足。这正是当前事业单位改革的急迫性以及出发点和落脚点所在。正如深圳已意识到的:衡量改革成功与否,是“社会公共服务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群众满意度只能上升而不能下降”。对此,社会公众有理由、也应该有信心期待。
事业单位改革存3大难点
第一,改革涉及大约130万个大大小小的公共机构,公共服务人员近4000万,机构与人员数都比较庞大;
第二,机构类别比较庞杂,不是简单的执法类、公益类和经营类的归类就可以界定清楚的。《公务员法》颁布以后,有些单位既有公务员,也有事业编制人员,界线进一步模糊;
第三,人员知识素质和业务素质差异很大,特别是事业单位聚集了各行各业的大量人才,改革如果不能建立一个有效的制度激励机制,发挥事业单位员工的积极性,将会造成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大幅度下降,对政府威信、国家和民族造成很大的损失。
改革艰巨有两大原因
从体制方面的原因看,主要表现在对公共机构人员的管理体制方面。由于中国该纳入公务员管理的部门没有纳入公务员管理,使一些公共机构利用所占有的公共资源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很普遍,把服务变成了收费以满足部门和个人利益需要。
另外,体制方面的原因还表现为公共机构官僚化现象。事业单位现行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强化了公共机构的官僚化现象,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和公众利益的损失,应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引起高度重视。
从现实利益方面的原因看,主要是个别事业单位对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追求偏离了公共服务这一公共机构的基本价值。已经形成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结构在改革中很难被打破,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阻力。
改革过程中最值得关注四大问题
首先,要警惕事业单位内部人控制现象。前几年曾发生过管理层收购学校、医院的现象,莫名其妙的把公立学校和医院股份化或私有化,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和公共服务质量下降,职工和社会都不满意,管理层和职工矛盾激化。
其次,体制外及预算外收入管理问题。中国的体制外和预算外收入去年大约有3万亿元人民币,这些收入大部分可以说是事业单位控制,事业单位管理层对这些公共收入有很大的支配权。因此造成了过去所谓的教育、医疗这样一些清水衙门腐败现象比较严重。
第三,要注重改革事业单位的内部治理结构。发挥职工在选举、管理、决策和监督方面的作用,这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遏制公共机构腐败的一个重要手段。
第四,绩效考核与评价机制问题。政府管理机构要对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建立以公共价值为导向的内部与外部的绩效考核与评价机制,确立公共服务机构的外部监督和淘汰机制。(中国新闻网)
深圳市事业单位两年内完成改制 取消行政级别
深圳事业单位改革经过一年多先期准备,已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目前深圳已拟定改革方案,将于2007年10月下发基层,正式启动深圳事业单位第二轮改革。据深圳市政府官员介绍,分开后事业单位不再是政府下属或附属机构,从而确定政府和社会事业单位之间的新型关系。预计深圳将于两年内全部完成改制。
第二轮事业单位改革正进行
早在2006年7月,深圳市委、市政府举行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宣布全面启动该市首轮事业单位改革,经由此轮改革,深圳市对原有的518家市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分类,其中27家被撤销;124家被定为经营服务类单位,于2006年年底转为企业;28家被纳入行政序列重归政府;余下的339家被视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得以保留。
此外,这些事业单位的下属企业有264家被划归深圳市国资委管理。
10月26日下午,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宣布启动深圳市第二轮事业单位改革。此前,深圳市政府将改革草案在网上列示数月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征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深圳方面已完成各项修订工作,并将于近日向各单位下发。
首批试点单位将在高校、城管、文化等系统进行。下批试点的覆盖面将更加广泛。
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
深圳市政府网站公布的多个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文件显示,改革方案主要突出以下内容:
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职级制,推行职员制;
在事业单位中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改变过去事业单位行政化管理模式,组建理事会、管理层及职工大会,实现事业单位独立运作,独立管理,推进事业单位由行政管理向法治管理模式转变;
对于可由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将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完成。深圳将以特定立法的方式界定社会组织资质;
财政拨款方式将告别“按人头拨款”,从过去的“养人”转变为“养事”。对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改变过去按在编人员安排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的管理方式,实行由编制等部门界定单位承担符合公共财政承担的职能和事项,由财政“以事定费”和“购买服务”。
确立政府事业单位新型关系
据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改革办主任南岭介绍,政府、事业单位分开的好处在于给社会事业一个正确的定位,分开后事业单位不再是政府的下属或者附属机构,而是通过法人治理机构、法定机构等各种制度进行定位,从而确定现代社会中政府和社会事业单位之间的新型关系。
按计划,近期该项改革将进入实际操作,深圳将分多批完成深圳事业单位的改制,两年内全部完成改制工作。(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