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动态
 

安徽事业单位将设三类岗位 取消“聘用制干部”
    安徽省人事厅11月12日出台最新政策,调整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管理,规定所有的事业单位不再使用“聘用制干部”称谓,使用16年的称呼寿终正寝。这一称呼的消失对于我省事业单位来说无疑是个“地震”,实际上,“改革才刚刚开始”。今后,事业单位将逐步实现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事业单位岗位将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将分为13个等级。人员逐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涉及我省100多万人的切身利益。对此,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潘亚群指出,这是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需要。
    “聘干”与岗位分类改革抵触
    潘亚群介绍,按照有关分类,干部分为几种,有国家干部、计划内干部、聘用制干部等。“聘用制干部”是事业单位里工人身份的聘任制干部,因具备一定的学历,又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可以办理聘用制干部手续,使其在聘期内享受干部待遇。“聘用制干部”是一个历史问题,与乡镇“招聘干部”、“竞聘上岗”等不完全相同,更不等同于现在执行的“全员聘用制”。1991年10月12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认为“企业内部实行干部聘用制,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从优秀工人中选拔干部的一种重要方式”。由于该文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的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事实上把事业单位的“聘干”也纳入了管理范围。
    为何在这个时候取消“聘用制干部”?据介绍,“聘用制干部”在一定时期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弥补了干部不足的局面。但是,现在与岗位分类改革相抵触。潘亚群告诉记者,人事制度,大体上分为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改革开放后,开始逐渐按照单位的性质,实行不同的人事政策。现在,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人事制度,已成定局;国家对企业的人事控制也采取了企业化的宽松方式。唯有中间的事业单位的人事上尚未完全定型。
    现有“聘干”按聘期安排
    潘亚群指出,取消“聘用制干部”,从管理的角度来说,是为了防止制度混乱,给大家造成模糊的认识。干部来源不足,能上不能下,这是很大的现实矛盾,需要新的机制来完善。从导向上来说,也是淡化干部、工人的身份分类。根据规定,今后不再使用“聘用制干部”称谓,逐步实现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任)。对于已经办理“聘用制干部”审批手续的人员,聘期满十年并达到退休年龄的,可按原文件规定的政策办理退休手续。对未满十年或达不到退休年龄的,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按照现行规定和条件实行岗位聘用。
    事业单位岗位将分三类
    “实际上,改革才刚刚开始”。据了解,我省将按照人事部有关规定,着手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分类管理实行以后,可以竞聘上岗,打破身份界限,每个人都有机会、都有资格参加竞聘。为新制度铺平道路,对老制度来一个彻底了断。人事部有关规定指出,事业单位岗位将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分13个等级
    潘亚群介绍,按照人事部的规定,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
    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事业单位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事业单位应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聘用人员。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应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
    潘亚群告诉记者,我省正在根据人事部有关政策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研讨。试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安徽商报)

浙江告别暂住证制度 外来者享受同城待遇
    11月20日,浙江嘉兴平湖新埭(读dài)镇新居民事务所内,28岁的张建嫦开心地接过了一个绿色小本本。
    小张是广州人,5年前在嘉兴读书毕业后,就进了新埭镇一家箱包厂上班。拿到这小本本,意味着她从此成了一名嘉兴新居民,而以前对她的称呼是外来打工者。
    张建嫦拿到的是浙江第一张“居住证”。
    这也意味着,在浙江实行20多年的暂住证制度画上句号,新的“居住证”时代来临。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能给来浙江的打工者带来多少实惠呢?
    消除城乡差别的关键一步
    浙江是外来务工大省,目前,省内有外来务工人员达1550万。长期推行的暂住证制度,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需要。
    2004年7月,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改并通过了《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虽然放宽了限制,农民工在求职或者搞经营活动等情况下不需要出示暂住证,但暂住证制度仍继续保留和执行。
    去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正式提出,“改革农民工登记管理办法,加快相关立法修改,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取消暂住证制度,转而实行居住证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就是要消除城乡差别。
    同年,居住证制度开始在宁波慈溪和嘉兴平湖试点。
    居住证有什么好处
    浙江推行的居住证,是外来务工人员在浙江省居住地的一个身份证明。
    根据新近发布的《浙江省居住证申领办法(征求意见稿)》,居住证将与社保、就业、教育、居住等挂钩,使持证者享受与同城市民一样的服务,而且还在子女就读、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方面享受到与浙江省内市民一样的优惠政策。
    这和国内部分城市实行的居住证制度有一点不同,有些城市虽然从暂住证变成了居住证,但仅仅是改了一个字,没有实质性变化。
    比如嘉兴的小张有了这张居住证,她可以在大病时,享受政府救助,还可申请当地经济适用房,如符合相关条件,她还可落户平湖,以后她的子女就学,可以不再交借读费。
    哪些人可以获得
    据了解,浙江居住证拟分为两类,一类是临时居住证,一类是居住证。
    有关人士解释说,临时居住证和暂住证的登记手续一样,是对外来打工者做一个初步的登记。凡是16周岁以上、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在7天内办理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在此基础上,符合申领条件的,方可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目前,申领居住证的相关细则还在进一步修改中。(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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