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楷模
安徽廉吏
 
 
 
  首页 >>特色馆藏 >>廉政文化>>廉洁楷模  

安徽廉吏

    
    第一循吏良臣——孙叔敖
    论说中国历史上的名相忠臣,最早也是最著名的要数楚庄王的令尹孙叔敖。他不仅勤政廉俭,而且文武兼备、厉行变革,个人身世也极有传奇色彩。孙叔敖以事功人格美誉留传,伟大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中称孙叔敖为“循吏第一”。
11    孙叔敖(约前630-前593),楚国名相,蒍氏,名敖,字叔敖,一名蒍猎,蚡冒之后,“世为列姬,国地朝廷”。祖父蒍吕臣曾官拜楚成王令尹。父亲蒍贾,任楚国司马。孙叔敖出生于郢都(纪南城)北海子湖边白土里(又称孙家山,今雨台山附近)。少年时,曾遇两头蛇,时俗认为见此蛇者必死,他想:要死只我一人,不要再叫旁人看见。于是,他斩杀了这蛇,埋入山丘,其品德为族人赞佩。那山丘因而得名“蛇入山”在今江陵城北约二十里。及成年,因父亲获罪,他举迁期思(今河南固始北境)。他发动民工排渍水,又在雩娄(固始东南)开挖渠道,利用史灌河兴办灌溉工程,这就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大型渠系水利工程——期思陂。
    楚庄王十五年(公元前599年)孙叔敖拜为充尹,主张“施教于民”,“布政以道”。他极为重视民生经济,制定、实施有关政策法令,尽力使农、工、贾各得其便。他在汉西利用沮水兴修水利,还在江陵境内修筑了大型平原水库“海子”。鼓励农民秋冬上山采矿,使青铜业大力发展。楚国出现了一个“家富人喜,优赡乐业,式序在朝,行无螟蜮,丰年蕃庶”的全盛时期。
    庄王曾认为当时楚国的车子太小,遂命令全国一律改造高大的车子。孙叔敖劝谏,若以命令行事,会招致百姓反感,不如把都市街巷两头的门限做高,低小的车过不去,人们就会自觉改造高车了。庄王又嫌原来通行的货币太小,改铸大币,强令通行,人民使用不便,引起市场混乱。他认为“便民为要”,劝说庄王恢复通行小货币,市场又趋繁荣。
    孙叔敖还是杰出的军事家,他选择适合于楚国的条文,立为军法,对各军的行动、任务、纪律等都制定了明确规定,运用于训练和实战。庄王十六年(公元前598年),楚军在诉地(今河南正阳一带)修筑城池,由于他用人得当,计划周密,物资准备充足,30天就完成了任务。次年,楚与晋大占于邲,他辅助庄王机智灵活地指挥了这场战斗,刚一出动战车,他即鼓动楚军勇猛冲击,一鼓作气,迅速逼近晋军,使其措手不及,仓惶溃散,逃归黄河以北,中原霸主的地位便转向楚国。
    由于行政、治军有功,楚庄王多次重额封赏,孙叔敖坚辞不受。为官多年,家中却没有积蓄,临终时,连棺椁也没有。司马迁《史记》中记为“循吏”第一。去世后,归葬于江陵白土里。另在沙头镇(今沙市区)有衣冠冢。清朝乾隆二十二年(1757)立有“楚令尹孙叔敖墓”石碑。墓在今中山公园东北隅。
    胡质、胡威:父子清官
    胡质、胡威父子,皆以清廉著称于世,有“父子清官”的美誉。
    胡质,字文德,三国曹魏淮南郡寿春县(今安徽寿县西南)人。魏文帝时曾任东莞郡太守、常山郡太守,荆州刺史等职,加振威将军,赐爵关内侯。其子胡威,字伯虎,一名貔,晋武帝时曾任侍御史、安丰郡太守,徐州刺史、青州刺史、尚书等职。
    在胡质担任丞相东曹议令史和治中时,将军张辽因与属下护军武周不和,想起用胡质以取代武周。当张辽找到胡质说明意图后,胡质以自己身体有病为由,婉言谢绝,并借管鲍之交的故事,说服张辽与武周团结共事。胡质对张辽说:“古人之交也,取多知其不贪,奔北知其不怯,闻流言而不信,今以睚眦之恨,乃成嫌隙。况质才薄,岂能终好?是以不愿也。”张辽听完胡质的一席话,深为感动,于是他与武周又和好如初。
    胡质曾担任东莞郡太守九年时间,勤政廉政,克已奉公,治理有方,使吏民皆安。每因军功受赏,他都分发给部下,从不入私囊,深受将士们的敬重。
    胡质一生,清廉爱民,从不看重钱财,不置家产。嘉平二年(250),胡质病死时,“家无余财,惟有赐衣书箧而已。”后来,朝廷追思清节之士时,胡质与徐邈、田豫等人,均以清廉爱民而赐“谷二千斛,钱三十万,布告天下。”
    胡质在荆州担任刺史的时候,远离家乡又不带家眷,从不回家探亲,而且连封书信也没往家捎。他的夫人十分惦念,就让儿子胡威从京城洛阳去荆州探望胡质。由于家中贫穷,没有车马僮仆,胡威就只身一人骑着毛驴上路了。途中,每到一地住宿时,他便一边放驴,一边砍柴,自己动手做饭,一路上风餐露宿,来到了荆州。他在荆州住了十多天,向父亲拜别,他父亲送给他一匹丝绢,要他作为路上的盘缠。他惊奇地问父亲:“大人素来清高,不审于何时得绢?”当胡质告诉他这匹丝绢是从自己的俸禄中节约出来的,他才接过丝绢,谢过父亲上了路。当时,胡质的部下有一名都督,对胡威只身一人行路不放心,就在胡威出发之前,对胡质谎说请假回家探亲,先于胡威出发,在荆州城外等待着胡威。等到胡威赶上来以后,他主动提出要与胡威结伴同行。一路上,这位都督对胡威照顾得非常周到。二人同行了数百里,胡威总纳闷这个素不相识的人为什么对自己这样照顾,心中有些疑虑。经过一再诱问,才知道这员都督是瞒着胡质特意来护送他的。胡威弄清真相后,便把父亲送给自己的丝绢作为谢礼送给了那员都督,让他返回荆州了。胡威回到洛阳之后,就写信把这件事情告诉了父亲。胡质读完儿子的来信,十分生气,严肃地批评了那位都督,并革除了他的职务。
    后来,胡威也做了官,屡迁至太守、刺史、尚书。他为官清正廉洁,理政勤勤恳恳,一般上朝参政都不坐轿,朝廷给他的俸禄年年都拿出一些救济灾民,人们称他和他的父亲胡质是“父子清官”。有一次,晋武帝问胡威:“你们父子皆清廉,比较起来,是你不如你父,还是你父不如你呢?”胡威不假思索地回答:“臣不如父也。”晋武帝又问:“你父因何为胜?”胡威回答说:“臣父清,恐人知;臣清恐人不知,是臣远不及父也。”晋武帝听后,对胡威愈加敬重。
    胡威不仅以清廉著称,并敢于犯颜直谏。晋武帝为政对朝中大臣多有纵容,犯法不拘,而对下级官员则严加惩罚。胡威认为,朝廷在运用刑罚上对那些大臣们有些失之过宽,遂向晋武帝提出改正这种做法的建议。晋武帝说:“尚书郎以下官员犯法,吾从不宽容。”胡威说:“臣之所陈,非单指丞郎令史一类下级官员,而指对尚书郎以上高级官员犯法亦不宽容,并予严惩,方能整肃风气,严明法纪。”
    “倜傥重节义”的朱敬则
    朱敬则(635-709)唐朝大臣、史学家。字少连,亳州永城(今属河南)人。
    朱敬则是毛泽东较为欣赏的一个历史人物。毛泽东称赞他是“政治家、历史家”。他在唐朝武则天称帝时,曾任正谏议大夫等职。曾向武则天提出“宜绝告密罗织之徒”的建议。朱敬则认为,秦朝的灭亡,其值得后世汲取的深刻教训是对人民施行暴政,丧失了民心。
    朱敬则在上书武则天时,又举汉朝初定之后,孙叔通杂采古礼和秦代制度,同儒生共立朝仪;陆贾著《新语》,为汉高祖论述秦及古代兴衰之国的经验教训,说明天下既定,“陈诗书,说礼乐,开王道,谋帝图”,乃是非常必要的。他建议武则天“览秦、汉之得失”,“改法制,立章程,窒罗织之源,扫朋党之迹,使天下苍生坦然大悦”。对朱敬则的这些意见,武则天认为,“甚善之”。
    朱敬则生性耿直。御史大夫魏之忠、凤阁会人张说被诬陷,将处死刑,“诸宰相无敢言者”。独有朱敬则上书武则天,申述这两人无罪,这两人在他的帮助下,因而免死。奸臣张易之为武三思等18人画《高士图》,多次拉朱敬则“予其事,固辞不就,其高洁守正如此”。朱敬则任职时,所推荐的人才,都很能干,“则天以为知人”。
    朱敬则“倜傥重节义,早以辞学知名”,他“尝采魏、晋以来君臣成败之事,著《十代兴亡论》。又以前代文士论废五等者,以秦为失,事未折衷,乃著《五等论》”。
    朱敬则很清廉,神龙二年(706)他被诬陷,遭贬回到家乡,行囊中“无淮南一物,唯有所乘马一匹,诸子侄步从而归”。“敬则重然诺,善与人交,每拯人急难,不求其报。”
    两袖清风的王祯
王祯    元代元贞、大德年间旌德县尹王祯(1271-1368),字伯善,山东东平县人,是元代农学家及活版印刷术的改进者。他在任旌德县尹(1295-1300)的六年中,政仁民惠,功绩卓著,“旌德之民利赖而颂歌之”。
    王祯注重以农治县。他不仅在全县每社设立通晓农事的社长,专责劝农耕种,种桑、棉、麻等经济作物;而且自己身体力行,在城西黄龙冈建茅屋“山庄”三间,引水筑池,种植莲芡,开垦谷垄稻区,环植桑枣木棉,“躬藉以先耕,后夫人亲蚕以先织”;他吸取老农的经验,以萍藻饲猪,并在全县推广。王祯还非常重视水利。元大德二年(1298),旌德大旱。他亲自勘察河流,主持各地修复堤坝工程;并且自绘图样,赶制了大批“高转筒车”,引水救苗,变欠为丰。他创制改进的高筒转车、水碓、水碾等农器,在旌德和皖南山区流传数百年,至上世纪80年代仍依稀可见。
    王祯对苛政下的百姓颇为体恤,对只知鱼肉百姓、轻视体力劳动的官吏十分愤懑。他指责说:“今夫在上者不知衣食之所自,惟以骄奢为事,不思己之日用、寸丝口饭,皆出于野夫田妇之手……”。他主政旌德时,为百姓做了许多好事:集资重修县城永安桥(复名淳源桥,今称上市桥)、整修城中道路、修建城门;杜绝春秋社祭官员乡绅趁机“打秋风”,增加百姓负担的流弊;拿出自己俸禄,将赡养孤寡老人的“居养院”扩建为“养济院”,规定“生给衣粮薪炭,死则并给葬具”;经常捐俸为贫民施医舍药……
    大德四年(1300),王祯调任永丰(今江西广丰县)县尹时,随带10余辆手推车。一些妒贤之辈挟嫌暗查,始知车上所载乃棉种、桑苗和印刷工具,其私囊仍如莅旌时一样“一卷行李,两袖清风”!
王祯离旌后,旌德县民于至正九年(1349)在其原“山庄”旧址建“双瑞堂”五间,以怀其功德。
    灵璧县原反贪局长王荣辉 
    2006年,因为一场意外,他忙碌而短暂的生命在51岁的时候戛然而止,人们自发地聚集在一起为他送行,他就是灵璧县检察院反贪局长王荣辉。
    2001年担任灵璧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以来,王荣辉组织带领办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83件9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万元。办案过程中,他拒吃请、拒说情数十次,拒收钱物5万多元。他因为家里困难,养了8年猪,编苇席卖、送饺子给饭店补贴家用,他的妻子下岗12年,一家四口仅靠他千元工资为生,不仅如此,他还经常尽其所能帮助干警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曾连续三年每年资助1000元帮助一名贫困生完成了高中学业,并带头捐款让他顺利走进大学校园。
    他平凡而感人的事迹深深打动了人们。

 

备案序号:皖ICP备05001554号
安徽省图书馆 版权所有
设计制作:安徽华博胜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