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目前不宜推行延迟退休 应尽快缩小养老差距
日前,关于有关部门酝酿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至65岁消息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今天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李林就此问题接受人民网记者专访。李林认为,就目前我国的基本情况而言,并不适宜推行延迟退休政策。对于备受网友诟病的养老“双轨制”,李林认为,各方应该努力促成其尽快“并轨”,缩小机关事业和企业退休养老差距。
两大因素导致目前不宜推行“晚退”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在中国劳动论坛上透露:“相关部门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每3年延迟1岁,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何平的一席话激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人民网推出的大型网络调查也显示,77%以上的网友反对延迟退休。
对此,李林认为,“从目前大的环境来看,起码有两大因素阻碍延迟退休。”
首先是就业压力问题。李林列举了一组数据:现在我国每年新增的就业人口是240万人,这其中还不包括农村城镇化等产生的由农村向城镇转移的新增就业人群,而我国每年的新增就业岗位总和不过130万,“其中基本有一半以上的人很难找到工作岗位”。
另外,个人权益保障的问题。李林指出,“我们在西欧一些推行‘晚退’的国家考察时发现,不少65岁以上仍在岗工作的老人认为‘晚退’是对他们个人权益的一种侵害。”无独有偶,有网友在留言也表示:60岁退休还可以出去旅游一下,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65岁再退哪还走得动?还有网友留言认为,国家如果推行延迟退休是一种“违约”行为,侵犯到全国亿万职工的权益。
不宜“一刀切”,可先试行男女同龄退休
李林认为,即使推行延迟退休,也不宜一刀切,“要因人、因事、因岗位、因区域来定”。他举例说,医生、法官、教师、高级技工、一些高精尖领域的特殊人才,可以适当延迟退休,“或者推广现行的‘返聘’制度”。而对于广大的职工群体而言,“最好是设立弹性的、可选择的人性化退休制度,让人们在一定的范围内有自由选择退休年龄的权力。”
相对推行延迟退休,李林认为,在同一个行业、同一个岗位上先实行男女同龄退休更具有可行性。
养老“双轨制”应努力“并轨”
“退休养老待遇双轨制”是指机关事业和企业退休人员,在退休经费来源、计发标准、调整制度和列支渠道等管理体制方面实行两套不同的制度。这种制度受到网友的普遍抨击。对此,李林认为,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要完全废止“双轨制”难度很大,但我们应该努力促成两者的“并轨”,使得所谓“体制外退休人员”的待遇能慢慢提上来,最终实现与“体制内的退休人员”待遇看齐,以减少社会矛盾。
“当然,所有的问题最后都归结为一个发展的问题……我们目前对退休养老制度上受到的各种限制归根结底也是我们社会财富的蛋糕不够大……只要我们把蛋糕做大了,很多问题都好解决了。”李林如是总结。(《中国青年报》11月12日)
延迟至65岁退休?不能只算经济账!
前几日,社保所所长何平向媒体透露,政府计划逐步将男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延迟至65岁,一时间在坊间引起轩然大波。某网站民调显示,90%的人反对此项可能实施的政策。这个提议的最早执笔者人大教授郑功成,近日接受了《中国青年报》的专访,回答了相关问题。何平将此政策的目的,总结为能解决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巨大的老问题。而郑功成认为此政策的拟定,并非取决于养老基金是否充足。他把这种解释称为是“公共政策实用化”的表现。
一个被经济理论主导的社会,最大的问题就是在估量一项政策的代价时,不在意人们常说的社会代价或人的精神成本。政策的制定者,如果只从经济成本来考量一个政策是否合理,就很难获得认同。中国本来就有颐养天年的文化传统,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如何考量或倡导“延迟退休”,其实是一个复杂的课题。如果只把“延迟退休”当成缓解政府资金危机的经济政策,势必引起民众的反感。
在延迟退休年龄问题上,政府至少要算以下几笔账:首先是就业账,按2007年统计,每年退休人员在300万左右,即使减去专家所说的返聘,相信至少可腾空200万个工作岗位。每年至少有800万人找不到工作,这些自然减员的岗位显然是珍贵的。
其次,是企业和政府的成本账。老人的工资福利成本,肯定要高于刚就业的年轻人,但会相对地减小培训成本,两者之间需要有一个平衡点。
三是,实现目标的几率。和体力关系不大的知识岗位和公务员,在就业人口中所占比例毕竟极小。“延迟退休”可能延迟的大部分是需要体力的工人,而真正能工作到65岁的行业,究竟占到多少比例?
除此之外,事关民众个人的成本账,政府更得计算,所谓“以人为本”就体现于这些细节。比如下岗工人要多缴几年社保金,他们是否愿意承担。再比如,工人群体即使提高了退休年龄,但囿于年龄和体力劣势,会增加被企业解聘的几率,这也得有足够预计。即使以上问题都解决了,还存在一个如何向社会解读、倡导的问题。如何实现与民众观念的良性互动,不引起相关群体和个人的恐惧和叛逆,也是制定政策时必须考虑的问题。
无论怎么延迟退休,60岁进入老年这个事实是不会改变的。发达国家多在人均GDP极高的情况下,才开始延迟退休年龄。即使这样,法国航空公司的机械师为抗议提高退休年龄至65岁,近日还举行了罢工。美国过去延迟退休的措施也极为缓慢,一年甚至只延长2至4个月,也是为了给民众一个心理适应过程。
所以,延迟退休年龄,不能只算经济账,还必须考虑社会成本和公众的心理成本。
(《中国青年报》 11月21日)
网民反对“延迟退休”警示社保制度“碎片化”
在日前的社保论坛上,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员透露出延迟退休年龄的消息后,立即引起了网民大讨论。一时间,“延迟退休年龄”的各种报道和讨论铺天盖地,充斥各种媒体。
总体来说,反对延长退休年龄的声音占绝对优势。网民和媒体热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一是延迟退休年龄导致的后果不好,将致使“晚退霸岗”,就业压力增大,挤占青年人岗位;二是延迟退休年龄的原因,绝大部分观点认为这是社保基金亏空造成的。一些下岗职工没有工资收入,还要按时缴费,这种“负债生存”的唯一期盼就是能够早点退休,可以领到退休金;机关事业单位旱涝保收,身体好,工作闲,愿意晚退,但不能代表大众;三是有的网友主张因行业和工种而异,不能一刀切,机关事业单位的可以晚退;还有的认为应实行弹性退休制等。
如果将此次网上强烈反对“延迟退休年龄”与3年前网上强烈反对“缩小个人账户”对照起来分析,我们发现虽然表面上二者风马牛不相及,但实际上说明了同样一个问题,即我国社保制度应该建立起一个个人缴费与退休待遇密切相关的激励机制。这次反对“延迟退休年龄”的社会心理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现行社保制度里个人缴费与未来待遇之间没有建立起多缴多得的密切联系,激励机制严重不足,明显的大锅饭因素扭曲了社会保险制度的本质。
在综合这两次全国网民大讨论的社会心态与国民心理之后,我们应至少得到3个重要启示:
一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关键在于牢牢把握住“精算中性”这个核心设计理念,在于必须要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重要设计原则。虽然2005年12月颁布的38号文规定基础养老金缴费每满1年发给1%,但总体来说,计发办法显得过于复杂,参保人员难以一目了然,退休待遇预期十分模糊,缴费年限与退休金水平被割裂开来,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显得十分有限,这是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一个重大缺陷。我们未来的改革目标应该向逐渐扩大个人账户的方向努力,而不是相反。
二是现行社会保险的设计中,应该格外强调个人缴费(包括单位缴费)的“补偿”和“返还”性质,强调个人缴费与未来待遇之间对称性质,弱化“大锅饭”的“税性”因素,强化“私有性”的“费性”因素,避免给全社会以“税”的误解。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引入“保险因素”,强化银行的“储蓄因素”,这既是保险制度必要的设计理念,也是保险制度特有的激励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一个多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受益水平越高的“保险制度”,才能逐渐消除延长退休年龄与个人缴费。
三是现行保险制度中缺乏精算中性,个人缴费与未来受益之间联系松散,这个重大缺陷不符合中国传统文化对公平概念的理解,为此,我们应该反省以往社会保险制度中对“公平”概念的理解和设计。我们的制度之所以会存在如此大缺陷,是因为我们无论在观念上还是理解上,都没有把资金来自于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制度”,与资金来源于一般税收的“社会保障制度”区分开来,误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概念和机制,错位地移入到“社会保险制度”当中,其大众心理就必然扭曲,客观效果就必将是事倍功半。缺乏“精算公平”的保险制度必将导致对“延长退休年龄”的严重误解。
此次全国网民热议“延迟退休年龄”从一个侧面说明社保制度“碎片化”的后果已经显现:多种退休待遇必然导致社会攀比;社会攀比必然导致任何改革都将成为不稳定因素。(新华每日电讯 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