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项目盲目而上带来“大跃进”
在我国汽车业产能过剩问题早已显现的情况下,近来在一些中部地区推出的重大建设项目中,一些汽车扩能项目仍然榜上有名。这不得不让人对类似这种大项目的投资效果产生疑虑。
为应对当前的金融危机,各地积极贯彻中央部署,在短时间内出台了一系列扩大投资措施,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新一轮投资热中,大项目、大资金比重大。因此,各级政府应保持清醒头脑,未雨绸缪,防止项目盲目而上,出现新的脱离实际、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大跃进”。
保增长是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中央提出,各地“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如何实现短期刺激经济增长政策和长期经济发展目标有机结合,防止投资项目一拥而上带来的“大跃进”,的确成为一个重大而迫切的课题,摆在各级政府的面前。
防止投资“大跃进”,思想要正。历史经验表明,“大跃进”的根子在思想,好大喜功、形式主义、追求政绩等思想是温床。如果思想不正,拿一些大项目当“作秀”舞台,必然埋下隐患。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领导牢牢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一心为公。
防止投资“大跃进”,措施要硬。当前,一些地方在出台加大投资措施时,出现了一种不好的苗头:贪大求多,各行业、各部门报出的投资额一个比一个大,项目一个比一个多,动辄上百亿、上千亿元。但在如何保证项目拉动内需方面,有关部门语焉不详,办法不多,缺乏硬措施。这中间不排除一些“拍脑袋”工程、搭车项目等,趁隙而入,逃避监管,盲目上马,为投资“大跃进”打开闸门,推波助澜。
防止投资“大跃进”,行动要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改善民生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地出台的加大投资等措施的效果,最终也要落实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民生事业的改善上。这就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在实施大项目时,不能片面追求GDP的增长,要把更多项目和资金用于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事业,改善民生,提高老百姓消费能力,最终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新华每日电讯 12月21日)
神州无处不山寨
忽如一夜山风来,神州无处不山寨。在依山结寨、落草称雄的时代早已远去的今天,仿佛一夜之间,2008年的中国又回到从前,成了山寨林立的世界。不同的是,如今的山寨不论是经济山寨还是文化山寨,都依托、寄生、藏身、兴旺于互联网编织的虚拟世界,不需要在险山恶水间苦苦求生。相同的是,山寨的精神未变,不论寨丁寨女多么兴旺,狂欢多么热烈,入伙的人们都清楚:山寨的日子长不了,要么被剿灭,要么被招安,最好被招安。
有人说“山寨”只是比喻,只是民间文化、草根力量的另类称呼。但从经济到文化,这么多男女投入其中,有组织、有追求,从制作山寨手机到编结山寨春晚,一心想无拘无束,造反有理,搅乱正常的秩序和格局,这样的阵势直接体现了自古以来山寨的精神认知、运动方式,已很难被简化为一种比喻了。
有人说山寨运动展现了当代社会最需要的独立不羁的个性。其实不然。开山立寨历来是攀附不得的绝望之举。虽然在野,但寨中一切都瞄着朝廷,江湖虽远,心系庙堂:江湖虽僻,但与衙门比规矩一样不少,甚至有过之无不及。所以,梁山英雄虽然蛮勇疯狂过人,但很难在他们身上发现超越时代的先进个性。同样,在模仿三星、模仿春晚这样的当代山寨中,人们看到的依然是攀附不得的绝望,而非现代公民的个性。
还有人说如今的山寨还是有创新的,而且可能开辟出一条创新的新途径。此说更是大谬不然。山寨从来为祸有余,了无新意。如果山寨曾经创新,那连绵不绝的中国山寨运动早就不知把中国社会的发展水平提高到不知什么地步了。正因为反叛、归顺一切以正宗权力为依归,所以山寨在心理上从未有过开新天辟新地的想法,创新也就免了。今天的山寨仍然如此,其反叛的手段就是拙劣地模仿。如此只能等而下之,谈何创新。
按理说,在当代健全的公民和商业社会中,山寨根本不应有再生的可能。但山寨却依然来了,这正是当代中国山寨热的尴尬与悲哀。面对这样的尴尬与悲哀,寨中人固然应该反思;但更应该反思的其实是作为山寨对立面的有关管理部门。
我们的产业政策出什么问题了?为什么这么多企业宁可山寨,也不做无上光荣的民族企业、民族品牌?
我们的文化政策出什么偏差了?为什么这么多本该创造层出不穷新文化的头脑,却一心想通过模仿春晚来反对春晚?
也许这样的精神返祖有其植根当代的进步动机,但我们不能不警惕。
(新华网 12月24日)
胜诉率不足三成 民告官为啥大多告不赢
据报道,近年来我国民告官案件呈高位运行、逐年递增趋势。从2003年到2007年,在我国诉讼案件收案总数整体不变的情况下,一审行政案件收案率增加了13.7%,2007年首次突破10万件。这么多的民告官案件胜算几何?有关专家给出的答案是:胜诉率不足三成。
既然是打官司,总有胜诉败诉,这本来是很正常的现象。但民告官案件的胜诉率如此之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疑惑和不安。
如果这种结果是正常的,则说明绝大部分告“官”的“民”都告错了。的确,许多时候,普通民众对法律法规了解得不是很全面,这是客观存在的。民告官案件中胡打官司瞎告状的现象也确实存在。但超过七成的“民”告错了,在当下中国的国情下,是个不能不让人疑惑的问题。因为,在我们这个官贵民轻意识根深蒂固的国度,跟“官”打官司,即便在法治意识渐浓的今天,也还是需要勇气才能做出的决定。作为百姓,不到无路可走,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太可能选择走这条路的。既然走了这条路,很多情况下都是觉得自己实在委屈冤枉。既然决定了告官,他们也是会好好研究法律法规的,贸然行事的肯定是少数。可到最后,竟然胜诉的不到三成,怎么能不让人疑惑呢?
北京一律师概括了民告官的五大“难”:民告官,起诉难;民告官,官不理;民告官,难告赢;民告官,执行难;民告官,代价大。这5句话其实已揭示了民告官胜诉率奇低的原因。
民告官案件必然涉及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具体官员的切身利益,因此,往往在案件立案之前,就会有行政资源的幕后动员协调,尽量让案件不能被立案。万一立了案,行政干预司法则走向前台,进行赤裸裸的演出。迫于官员有形无形的压力,原告“民”常常得不到专业律师的帮助。到了审案过程中,一些法院就开始明目张胆地偏袒被告、动员原告撤诉、甚至擅自变更被告。实在偏袒不了,让“民”赢了官司,事后的执行也往往落实不了,使得一些“民”在付出惨重的代价赢了官司,最终还是无法从“官”那里讨回真正的公道,以至于对法律失去信心,重走上访寻求大“官”来管小“官”的老路。
民告官本来是民主法治社会的正常现象,是时代进步和民主发展的必然结果。一旦这种“正常”和“必然”,因为“人治”的力量而走向歧途,就是个需要重视和警醒的问题了。(《半月谈》 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