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底前中国保3类贫困村整村推进
记者近日从全国扶贫办主任座谈会上获悉:到2010年底前,我国将确保人口较少民族、内陆边境重点县和重点县中革命老区县这三类贫困村完成整村推进的规划任务。今年中央扶贫资金大部分已分配到省。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各省对上述三类贫困村的财政扶贫资金每个村不少于50万元,并加大资源整合的力度。
不久前,国务院扶贫办与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共同促进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三个确保”的目标:一是人口较少民族中尚未实施整村推进的209个贫困村;二是内陆边境4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尚未实施整村推进的432个贫困村;三是重点县中307个革命老区县下尚未实施整村推进的24008个贫困村。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说,“参与式”整村推进正成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主导方式。《意见》明确提出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推进行业扶贫和资源整合的要求,标志着大扶贫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细化。据悉,为了实现“三个确保”的目标,国务院扶贫办下发了《关于动员对口扶贫系统支持“三个确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定点扶贫单位和东部省市认领贫困村。(长江网 7月4日)
中国将用5年解决农村2亿人饮水安全问题
目前,中国还有两亿多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高氟、高砷、苦咸等水质问题严重影响农民的身体健康。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将全力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五年内解决全国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目前,中国还有两亿多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三分之一的乡镇缺乏符合标准的供水设施,高氟、高砷、苦咸等水质问题严重影响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全国八点五万多座水库中,有三万多座存在安全隐患,对下游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十八日在国务院小礼堂召开的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时表示,近几年中国每年解决三千二百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明年要增加到六千万,增加了将近一倍。并将于2013年底前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回良玉同时强调,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是扩大内需的重大措施之一。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既能增加机械、建材等的需求,拉动当前经济增长,又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不论对当前还是长远,都具有重要意义。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2010年底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近期,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央决定今年四季度新增一千亿元人民币中央投资,其中安排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有两百亿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中国新闻网 11月19日)
“最低工资暂缓提高”,舆论交锋中形成共识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刺激经济措施。在国内外舆论充分肯定的同时,一些担忧也应引起重视:4万亿能否好钢用在刀刃上,如何监管这笔巨额投资落在实处,政绩工程和污染项目会不会死灰复燃,通胀会否来临,等等。
政策出台引起争议其实是好事,认真汲取不同意见,有助于真正把好事办好。而涉及公众利益的政策,本来也应该广泛听取意见。
最新一例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了保就业,要求“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这个决定甚至引起舆论的“分裂”,正反双方观点激烈交锋。我们注意到,多数评论在坚持己见的同时,也承认相反观点的合理性,交锋中得出了一个最大公约数那就是:帮助企业渡难关是应急之举,同时企业应变压力为动力加快技术升级产业转型;相对工人的最低工资暂不能提高,公务员以及垄断企业的工资更应该“让利”。
两权相害取其轻
为企业减负还是为工人保薪,真是一个两难选择。设身处地想一下,站在濒临倒闭企业的角度,与站在处于温饱线附近的农民工角度,立场可能迥异。
但有一点则确定无疑:如果企业倒闭,那么工人面临的就不是低薪而是失业。因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才强调要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燕赵都市报》引用学者观点认为,长期以来,我国之所以实行低工资策略,一个很重要的考虑就是确保就业。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是最强的,它们的倒闭将直接影响就业。如果不全面考虑当前形势,继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那么企业接下来将出现因劳动力成本增大而裁员。
“此举是政府在正视现实、遵循市场规律的基础上,承担自身责任的一种理性回归。”《成都商报》文章认为,确保与增进就业是政府别无旁贷的责任。这不仅是GDP增长之需,更是国民收入、民众福祉之源。而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稳定就业形势的意义更加明显。如果没有充分就业,所谓拉动内需也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轰轰烈烈的“4万亿计划”也就难奏其效。
《东方早报》的时评也有类似观点,它认为暂缓提高最低工资体现勇气与理性,针对急迫的经济形势,相关着眼于企业解困的政策调整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
警惕政策负面效应
30年的改革开放,有一个话题一直争论不休,那就是公平和效率孰轻孰重。市场机制优选效率,政府调节无疑就应该公平为先。此次暂缓调整最低工资就再度引发民间的“公平性焦虑”。
媒体注意到“暂缓”二字,因此希望政策只是特殊情境下的应急之举,而不是长久之计。《东方早报》的评论就认为,无论是为了应对当下的阶段性时艰,还是实现长期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施长期员工收入增加机制仍然是不可或缺的政策导向。因此,尽管在短期看来,为保持基本的就业率,应当适当放宽对企业员工福利的要求,但这只能是权宜之计。
暂缓调资执行中须防负面效应。《潇湘晨报》的时评提醒说,这项政策所传递的信号不应被扭曲,最低工资线的暂时性“不升”,既不能作为普遍降薪的借口,也不能理解为政府反对加薪。企业工资依然由市场来调节,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基于提升人气、延揽人才的目的,照样可以为职工普遍加薪或对某些岗位加薪。最低工资只是政府为保证公平而设置的一条红线,但此前已经确立的底线标准不能借口“暂缓调薪”而随意突破。
《重庆时报》的时评则担忧“制度的滞后性不能发挥出及时的调节效应,导致相关群体利益受损”。文章分析认为,如同过去公众一直诉求的工资增长与CPI联动一样,都反应出在利益分配领域,长期缺乏激励而趋于僵化,在社会经济的风云变化面前表现得无动于衷,难以产生相应的效率与效益,而且把太多的民生压力转嫁到那些贫弱群体的身上。
有没有“第三条路线”
一个问题往往牵出更多的问题待解。正如《东方早报》时评指出的那样,最低工资标准水平,事关中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存状况,因此也一直被视为是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与否的标志。因此,暂缓提高最低工资,意味着长期欠债的社会保障体系雪上加霜。
显然,比起挣最低工资的工人来说,垄断行业的工资更应该降薪,比起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措施来说,调高个税起征点等别的措施也应该考虑。
“应对经济困难不能只打最低工资的主意。那些平时拿着高薪的高管,尤其是国企高管们,应该有所作为。普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暂缓调整了,那在前不久很多计划给公务员加薪的地方,是不是也暂缓调整了呢?相对于企业的普通职工,公务员的收入、福利等是优厚的。”《中国青年报》评论如是说。
《燕赵都市报》也认为,碰到困难时,如果首先想到的是减少最底层劳动者的工资收入,而非从自身做起,严格控制包括“三公消费”、公务员工资福利在内的各类行政成本开支,而国有垄断企业及其高管也鲜有主动提出降薪,那就意味着,本该“共”度的时艰,大部分时候却只是底层劳动者在默默承受。
《东方早报》评论因此建议,应引入政府财政与企业、国民分担机制,通过提高国民收入来拉动消费欲望,诸如提高个税起征点等政策措施当尽快推出实施。同时在当下时艰有所缓解之后,还是应该加大国民收入保障机制建设,通过税收、保障等制度约束,合理分配财政、企业和国民的利益分配机制。(新华每日电讯 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