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6个重点
受国务院委托,卫生部部长陈竺12月26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时说,到2010年在全国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陈竺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他指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有6个方面:
第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中央和地方都要大幅度增加卫生投入。
第二,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合现有城市卫生资源,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
第三,改革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行医疗机构属地化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第四,加快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到2008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到所有农村。到201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所有城镇从业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推开。
第五,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政府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体系,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等方式,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完善药品储备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第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输送和吸收。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努力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法制日报)
药品GMP认证检查标准明年起施行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修订的《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出台。新《标准》提高了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进一步强化了软件管理。
新《标准》由原来的225条修改为259条,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由56条调整为92条,一般项目由169条调整为167条。主要增加了对企业在人员资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验证文件等软件管理方面的技术要求,以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薄弱环节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
据了解,新《标准》的认证检查评定标准更加严格,按照原来的《标准》,如果认证检查发现严重缺陷少于3条,可以限期整改后通过认证,但新《标准》规定,如有严重缺陷将不予通过认证。同时,为有效制止药品生产企业在GMP认证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新《标准》规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严重缺陷处理。检查组应调查取证,详细记录”。
在软件管理上,新《标准》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了人员、质量、生产、物料和文件管理的检查项目。增加了“主管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应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企业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管理法规培训”、“从事药品质量检验的人员应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内容。同时,新《标准》还强调了质量管理部门的独立性,赋予了质量管理部门对物料供应商选择的质量否决权等更多职责,规定“质量管理部门应制定和执行偏差处理程序,所有偏差应有记录,重大偏差应具有调查报告”、“企业应根据工艺要求、物料的特性以及对供应商质量体系的审核情况,确定原料药生产用物料的质量控制项目”、“物料应按批取样检验”等内容。
此外,新《标准》还强调与药品注册文件要求相匹配,要求原料药和制剂必须按注册批准的工艺生产。
新《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新闻网)
中国居民近八成死于慢性病 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功焕研究员10月25日指出,中国内地居近八成死于慢性病,患病、死亡呈持续增加和快速增长趋势,已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他在此间召开的2007健康管理与疾病管理高层研讨会上透露,造成这种状况主要是由于人口老龄化、行为危险因素流行以及贫困人口和农村地区的压力增加。
以高血压为例,1950至1970年,全国高血压患者每年增加100万;1980年至1990年每年增长300多万;1991年至2002年则每年增加700万。中国18岁以上居民糖尿病患病率在大城市已达到6.7%,中小城市为3.74%,农村也已达到1.83%。
此外,中国成人与儿童超重肥胖率快速上升,成年人中坚持锻炼的不足三分之一,城市居民人均每天看电视已达二至三小时,静态生活方式正在形成;烟草危害形势严峻,男性人群吸烟比率已达70%,十五岁以上女性有57%每天都在被动吸烟。
杨功焕认为,慢性病使人的健康水平与经济发展不同步,给家庭社会造成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严重冲击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应引进健康管理与疾病管理理念与技术,推动其在慢性病防治中的应用。(中国新闻社)
“三角”关系:改善医患关系新说
关于医患关系的话题,成为继“医院天价医药费”话题之后的又一更具深度的崭新话题,并且呈上升趋势,日渐成为占据主流的话题。无论如何,医疗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不同的意见甚至与基本事实相背离的意见,无非也就是反映了面对改革中利益格局调整的一种复杂心态。
在进一步的医疗改革中,毫无疑义,最大的受益者肯定是人民群众,这是一定的。作为改革中利益调整的当事者,有三个,一是政府监管部门,二是医院,三是医生。现在,讨论医患关系,离不开政府、医院、医生这三个方面的反思。其中,政府的监管和监管方式,是关键;医院的目标、体制和自我管理,是根本;医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自律,是基础。离开这三者及其责任、义务,单纯的讲医患关系,是讲不清楚的,而片面的要求媒体理解、要求患者理解,都是无济于事的,甚至是在自我解脱,是不负责任的做法。至于说,强调社会的讨论和批评不公正,那就更是在自我掩护,自我保护,自我解嘲,根本就站不住脚。
在医疗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中,首先是政府的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改革。而首当其冲的恐怕就是改善并健全其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及其监管方式。因民营医疗机构准入政策的实施,原来计划体制下的部门和医院的关系就要改变和改革,改革的中心目标肯定是更加利于国家的法律执行、政策的实施、国家调控和更加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此伴随,带来的就是遏制不正常的部门利益、阻止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利益默契”,在更加健全的依法监督条件下,让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更加健康,政府更加负责,事业更加阳光。实事求是的讲,这样的改革目标,是必须而又艰难痛苦的。
其次是医院。医院的改革,首当其冲的是医院体制的改革,涉及到医院的行政化降低、医院的公益性提升、医院的人事体制变化等敏感性问题,责任要加大,自由度减少,医院趋利性及其管理者“隐性”的个人趋利空间被遏制,这样的局面首先要考验我们的国办医院首长对默默无闻工作作风、救死扶伤的职业精神的忠诚力度。其次,在平等、法制的环境中,在公正的比较中,要考验我们的国办医院同合资医院、民营医院之间的人才管理、技术水平、发展能力和服务精神。这是试金石。当此严肃时刻,我们的国办医院及其首长,恐怕会有一批难以度过,形势不容乐观。还有第三就是民营医疗机构。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当此机遇与挑战并存之时,在实践中,必然会大浪淘沙,守法、有责、有德的民营医院一定要也一定会凝聚起技术,得以长足发展;而那些投机、图财、坑害患者的也必然遭受社会的唾弃和政府的严厉惩处。
第三就是医生。面对势在必行的医疗体制改革大趋势,广大的医疗工作者包括高级专家、中坚骨干和普通医生,心态会很复杂。但是,在医疗工作者队伍中滥竽充数、浑水摸鱼的“败类”,会在改革中显现出来,在自惭、无奈、沮丧和被谴责中,归于湮灭。在进一步法制、公正的事业环境与和谐的医患关系中,广大的医疗工作者会更加忠于自己的职业、更加勤于自己的职守,也会更加忠诚于自己的职业誓言。这是主流和大趋势,任何人任何时候都怀疑不的。
在目前的医患关系讨论和评论中,应该特别指出的、我自己的两个观点是:一是,患者是无辜的,是弱者,是无奈的。不说患者的医疗知识知之甚少,单就患者及其家属的早日康复的急迫心情,在医患关系中就已经居于被动。所以,任何指责患者的任何意见、说法,都是强词夺理,都是不负责任的,都是混帐话。二是,出现了医患关系敏感、紧张甚至对立的问题,医生被出卖了;把医患关系恶劣的责任简单化地归咎于医生,医生是冤枉的,起码是不公正的、不实事求是的。实际上,问题的关键在医院,多么高级的医疗专家,也是医院管理的;再腐败、魔鬼的医生,也是医院纵容的,最起码是管理不善、管理失职。至于为什么管理不善,那就是医院应该反思的问题啦!
要真正的解决“医患关系”,真正的搞好进一步的医疗体制改革、促进我们的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须要政府监管部门、医院、医生三者确实摆正位置,端正态度,解铃还须系铃人呀,千万不可掩耳盗铃,那样的话,既幼稚好笑,又有极大的风险和严重的社会后果。(新华网发展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