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水土保持
一、水土流失状况
淮河流域人口众多,人与资源矛盾十分突出,由于人为活动、自然因素和历史原因的影响,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形式主要以水力侵蚀为主,平原风沙区水土流失形式为水力风力复合侵蚀。根据淮河流域八十年代水土流失调查资料统计,八十年代初淮河流域有水土流失面积7.4万平方公里,其中:轻度水土流失面积2.28万平方公里,中度水土流失面积1.77万平方公里,强度水土流失面积1.17万平方公里,极强度水土流失面积0.68万平方公里,黄泛平原风沙区有风水蚀复合水土流失面积1.5万平方公里。全流域每年土壤侵蚀量2.6亿吨。另据1990年水土流失遥感普查结果,淮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5.87万平方公里,其中:轻度水土流失面积2.37万平方公里,中度流失面积2.07万平方公里,强度流失面积0.8万平方公里,极强度流失面积0.12万平方公里。黄泛平原风沙区有风水蚀复合水土流失面积0.51万平方公里。全流域每年土壤侵蚀量2.28亿吨。
二、水土流失治理情况
(一)面上治理情况
1950—1980年,没有设流域水土保持机构,流域各省根据具体情况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根据统计,本时段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926万平方公里,由于该时段受“三年自然灾害”大面积开荒、“大跃进”大量砍伐林木和“文化革命”动乱的影响,水土流失面积急速增加,同期增加的水土流失面积大于同期治理的面积。
1981—1990年淮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基本走上正轨,本时段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3万平方公里,其中治理黄泛风沙区水土流失面积0.99万平方公里,治理山丘区水土流失面积0.54万平方公里。
1991—1999年,淮河流域各省加大了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本时段治理重点放在山丘区,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44万平方公里,同时加强了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使水土保持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二)小流域试点治理情况
自1981年始,淮委先后在各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布设了四批共30条小流域试点。目前已经验收的25条,在建的5条。已验收的25条试点小流域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5.95平方公里,其中建设基本农田1.47万亩,水土保持林草3.04万亩,发展经济林1.35万亩,封禁治理1.8万亩,修建谷坊5.05万座,塘堰坝0.51万座,完成国家补助资金641.6万元。
已验收的25条小流域平均治理程度在80%以上,基本农田是治理前的2.8倍,林地面积是治理前的2.5倍以上,林草覆盖度提高43%,土地利用率提高43%,减沙程度为64%—91%。
小流域试点探索和积累了丰富的综合治理开发模式和管理经验,有多条小流域试点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三等奖,为淮河流域大面积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开展奠定了技术和管理基础。
在此期间,流域各省共开展小流域试点治理近700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168平方公里。
(三)重点县治理情况
1992年起开始实施的五个水土保持重点县综合治理开发工程项目(涉及河南省的鲁山县、新县,安徽省的霍山县、金寨县和山东省的费县),一期工程通过五年的综合治理开发,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84平方公里,其中兴修水平梯田36.363万亩、闸沟淤地和改河造地6218亩、发展水土保持林199万亩(其中经济林73万亩)、人工种草5.6375万亩、封禁治理85.3617万亩、兴建拦沙谷坊16414座、建蓄水塘坝5647座、沟洫工程2085公里、修建道路1292公里,累计完成总投入4.8816亿元、总投工日6812.54万个、总土石方1.5252亿立方米,综合治理效益显著。项目区治理程度达82.13%,林草覆盖率提高了27.3%,坡耕地面积减少61.8%,基本农田增加66.13%,土地利用率提高了22.6%,各种措施新增涵蓄水源2亿多立方米,年保土拦沙850多万吨,发挥了显著的缓洪、减洪、蓄水保土功能,保护和改善了环境与生态系统。一期工程于1997年5月顺利通过水利部组织的竣工验收,其成果获1998年度水利部科技进步三等奖。
三、综合管理情况
自八十年代以来,淮河流域四省先后恢复和成立了水土保持工作机构,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后,流域内各省、地、县(市)相继出台了地方配套法规和有关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完整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网络,全流域水土保持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轨道。
淮委水土保持处作为淮河流域水土保持行业管理机构,在水土保持前期工作、项目管理和行业统一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前期工作方面:先后完成了《淮河流域水土保持调查报告》、《淮河流域水土保持规划》、《淮河流域淮干上游、洪汝沙颍河上游、沂沭泗河上游三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实施规划》、《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之水土保持工程规划》等的编制和上报。
项目管理方面:多年来,对小流域试点和重点县项目实行合同化和跟踪管理,并先后制定和修订了《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开发项目管理办法》、《淮河流域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发试点实施办法》、《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开发规划工作技术大纲》、《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规划暂行规定》等管理办法,从而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行业统管方面:根据水利部要求,近年来加大了全流域水土保持行业统管工作,在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0年3月,河南省新密市花家店小流域、鲁山县清水河小流域;安徽省霍山县深水河小流域、金寨县南畈小流域;江苏省盱眙县朱郢小流域、赣榆县龙泉河小流域;山东省莒南县洙边小流域等24条小流域首批被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小流域”。山东省青岛市首批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山东省五莲县首批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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