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内容,主要在阐明音韵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全书共分十二部分,包括十一辨、一论。后附三种等韵著作的辩证。
一、辨平仄;二、辨四声;三、辨字母;四、辨七音;五、辨清浊;六、辨疑似;七、辨开口、合口;八、辨等列;九、辨翻切;十、辨无字之音;十一、辨婴童之音;十二、论“图”、“书”为声音之源。
此书表述了等韵中的一些概念,有的对后世学者有重大影响。例如第八条辨等列:一等洪大,二等次大,三四皆细,而四尤细。辨等之法,须于字母辨之(字母等列,书中有详细说明,这里从略)。
书中有些条目的说法并不准确。例如第三条辨字母说:“三十六字母约出隋唐,是反切的总持,各有定位,不可随意增减,变动顺序。”云云,其实从现代语音学的认识来看,三十六字母的顺序,可以有几种排列,并非不可移易。再如第十一条辨婴童之音,主张从婴儿学语去辨别语音次序和音类区别,都是错误的。第十二条将《河图》、《洛书》视为语音之源,更是荒诞不经。
——《徽派朴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