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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成中:国有经济不该在一般竞争性行业上与民营经济争利

分类:委员建言 日期:2011-05-17 11:31:58 点击数:12799

    3月8日15时,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6位委员作大会发言。欧成中委员的发言题目是《国有经济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欧成中委员在发言中针对国有经济如何避免分布过宽?如何突出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如何形成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给出四点建议。
  一、国企改革必须主动推。继国有企业在轰轰烈烈完成“放小”的改革之后,在涉及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改革上,步伐明显放缓。国有大型企业改革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之一,国企改革动作迟缓,经济发展方式就很难加快转变。因此,国有企业改革要纳入“十二五”规划,并要清晰工作目标和明确完成时限,全力向纵深推进。
  二、国有经济必须有序进退。国资委曾经明确提出:国有经济应对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等七大行业保持“绝对控制力”;对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九大行业的重要骨干企业保持“较强控制力”。按照“两个毫不动摇”要求,国有经济应该增强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要大进快进;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大出快出。国有经济发展可以实现国强,民营经济发展才能拉动民富!在一般竞争性行业,国有经济要积极为民营经济腾出发展空间。现在,国有经济吸纳就业不足3000万人,而民营经济则达到1.6亿人,单就实现充分就业来说,国有经济也不该在一般竞争性行业上与民营经济争利!
  三、国有资本必须优化配置。国有资本要在自主创新上给力,不要在类如房地产业上较劲!国有资本扩张要把抢占高端科技产业、掌握核心制造技术、创造世界知名的品牌作为主攻方向。
  四、国有资产必须加强监管。全民所有制企业不能红利独享,应该让全民共享。各级国资部门都要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在确保企业再投资、研发创新、合理发展的基础上,适时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限制国企高管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差别,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能为多数国民所接受的薪酬制度。
(人民网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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