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分类:权威发布 日期:2012-03-21 15:52:27 点击数:8390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工作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
◎“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 批准“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决定批准“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 批准“2012年中央预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胡锦涛主席签署第55号主席令。本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
◎“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摘自:《中国文化报》 2012-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