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正案的修正过程
分类:权威发布 日期:2012-03-21 15:46:59 点击数:11720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2009年初开始,着手刑事诉讼法修改方案的起草工作。2011年8月24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一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面较大,修改补充的条文比较多,并增加了新的编、章、节。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对这部法律修正案草案一审稿进行审议时,肯定了修改这部法律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建议。
8月30日,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至9月30日,共收到80953条意见。
12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与一审稿相比,二次审议稿从完善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以及特别程序等方面,对草案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与修改前相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条款从225条增加到290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了总则。这是宪法有规定以来,我国部门法第一次有了人权规定。(摘自:《人民日报》 2012-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