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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 代表委员热议实体经济发展

分类:建言集萃 日期:2012-03-31 10:34:19 点击数:10253

    关注实体经济,关注中小企业,直指当前中小企业生存困境和日益加剧的实体空心化问题。在我省,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也存在生产经营困难问题。《政府工作报告》中多处明确提出要加大对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协调帮助解决融资等方面难题。壮大实体经济,帮扶中小企业,成为“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
    实业盈利空间狭窄
    受国内外宏观环境的影响,去年以来,中小企业背负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税费负担过重、融资成本过高的四座“大山”,许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举步艰难。
    省工商联去年底的一项调研显示,我省实体经济利润率一般在5%左右,高的8%,低的不到1%,与此同时,金融业、房地产业的利润率却居高不下。省工商联提案认为,在产能过剩的背景下,实体经济的盈利空间十分狭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生存状况比2008年金融危机时更为艰难,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割掉或削减曾经辉煌的实体产业,转而投资房地产领域,甚至一些上市公司也参与炒房、炒股、放高利贷,加剧了产业的“空心化”。逐利是资本的天性,只要房地产、股市以及金融市场等暴利还存在,只要市场还有大量的投机空间,资本就很难回归到实体经济。
    李学香代表说,当前人口红利逐渐消失,融资荒、用工荒、用电荒以及高成本、高税负等“三荒两高”,时刻威胁着中小企业尤其小微企业的生存。建立正常的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迫在眉睫。
    释放中小企业活力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经济强省,必须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夯实工业基础;实施初创企业、小微企业扶持工程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快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代表委员们认为,缓解中小企业“三荒两高”困境,一方面需要中小企业苦练内功,借助市场竞争机制,变被动为主动,提高自身素质,积极转型,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积极改革和完善相应的体制和机制,切实做好帮扶工作,努力创造实业致富的新环境。
    “对正处于工业化加速期的安徽来说,工业强省、实业强省的思想不能改变。”陈翔委员说,行业平均利润率严重扭曲的格局不改变,更多社会资本回归实体经济就是一句空话。当前,不仅要倡导和鼓励大兴实体经济,更重要的是如何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营商成本,下决心抑制一些行业的畸形发展,让更多企业走上理性发展轨道。
    坚持对中小企业少取、多予、放活的方针,鼓励支持企业创新,减轻企业负担,使中小企业“轻装上阵”,成为代表委员们的共识。杨吉亮代表建议,政府加强对实体经济、中小企业生存状况的调研,完善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降低涉企收费标准,税收上应“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把中央和省市扶助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政策落到实处。
    薛胜雄委员认为,大工业产业链的延伸,恰恰是中小企业的用武之地,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集群,为政府帮扶中小企业提供新的思路。近年来,安徽汽车工业实力跃升全国前列,汽车零部件产品供应呈异军突起之势。大工业的深化改造与发展,大建设的巨额投资与展开,都是很大的内需市场,都为中小企业的配套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政府在其中可以搭建起信息平台,沟通大工业、大建设与地方企业的需求关系。
    加强金融信贷支持
    融资成本居高不下,使资金短缺成为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软肋”之一。解决这一难题,需从金融体制创新与改革入手。《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机构,引导银行服务网点向基层延伸,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目前,中小企业在体制内融资的机会减少,而体制外融资成本又节节攀升。民盟安徽省委员会提案显示,受成本和风险机制约束,长期以来银行给中小企业贷款意愿低、授信额度低,我省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比例仅占2%,中小企业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比重不到20%,远低于沿海发达地区40%的比例。蒋敏代表认为,当前存在的中小企业普遍“缺血”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民盟安徽省委员会提案认为,应实施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货币政策,减轻金融紧缩对中小企业的冲击。积极优化信贷结构,引导银行信贷适当向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成长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倾斜,加强对中小企业节能环保、扩大就业、推动创业等方面的信贷支持。
    陈翔委员建议,一方面要引导和督促金融部门把资金投向实体经济,一方面要培育和造就更多的中小银行、地方银行,构建多层次的银行、资本市场、信用担保“三大体系”,逐步改变金融供给结构。可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地方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改制和增资扩股,参与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扩面试点,引导促进小贷公司规范发展,大力鼓励引导民间资本组建准银行类金融机构。借鉴浙江经验,研究出台民间融资管理办法,引导民间资本从无序的“灰色地带”走向“阳光化”运作。 (《安徽日报》  201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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