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收到议案259件
分类:权威透露 日期:2012-03-31 11:15:39 点击数:11475
昨晚,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主席团会议,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振凡作了《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据悉,截至2月13日中午12时,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58件,代表团提出的议案1件,共259件。其中,拟作为议案处理的共41件,并案后为22件;拟作为建议处理的218件。
在259件议案中,财经方面90件,城建环资方面55件,科教文卫方面44件,内务司法方面33件,农业与农村方面30件,民族宗教方面3件,法制方面4件;在259件议案中,立法案85件。
据了解,在并案后的22件议案中,包括:刘长春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订《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议案;檀莉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议案;曹振萍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议案;孙梅等10名代表关于制定《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的议案;赵翠琴等13名代表关于制定《安徽省志愿者服务条例》的议案等。
吕振凡在报告中说道,这41件议案,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特点,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据了解,其中的35件(并案后涉及18个立法项目)将作为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所列项目。
而对于没有作为议案处理的其余218件议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研究认为,有些议案属于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将作为建议转有关机关办理;有些要求制定或修改法规的议案,因目前立法条件还不够成熟,可以在编制2013~2017年立法规划时认真考虑,尽量吸纳;有的也可由省政府先制定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有的议案所涉及的内容,可由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或代表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作为议案或建议提出。这些议案均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新安晚报》 201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