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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文学图书借阅室读者须知

分类:借阅指南 日期:2022-09-29 15:59:27 点击数:2503

1.本室藏有1990年后中文文学图书。

2.成人读者凭本人借阅证、支付宝信用证和社保卡入室借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入室阅览。6~14岁少儿读者在监护人陪同下,可入室阅览。

3.本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自行入库查阅所需图书。如不能将图书正确归位,可将图书放置在阅览桌或书车上,由工作人员归架。

4.本室图书实行自助借、还,如出现问题,请咨询值班人员。

5.读者所借图书应在期限内归还,如有逾期,须按每天每册0.1元缴纳逾期费(《安徽省图书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外的服务项目及费用标准》)。逾期费累计超出限额10元,须缴清费用,方可继续借阅。

6.读者借书可在图书不过期的情况下续借1次(续期从续借当日起算)。续借可到馆办理,也可拨打本室电话(0551-62881050)或电话语音服务系统(0551-62881092或0551-62881093)办理。

7.请爱护国家财产,不在图书上圈划、涂改、撕页。外借前,请检查图书完好情况,发现圈划、撕页、水渍、油渍等污损,请向工作人员报备。否则还书时若有污损,将按规定收取污损费。

8.读者如遗失图书,应购买原书赔偿或按原版书价的1~10倍赔偿(《安徽省图书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外的服务项目及费用标准》)。

9.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请妥善保管借阅证,如有遗失,请及时到办证处挂失,若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

10.凡来馆读者,必须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阅览室秩序,不得在室内接打电话、大声喧哗、干扰他人,不得带食物入内。

11.阅览室内严禁吸烟。

12.本室每周一上午闭室半天。

监督电话:0551-62883802,咨询电话:0551-6288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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