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存闻道

    戴震在他的著作中曾多次提到他的治学的目的是“志存闻道”(《戴震全集·与某书》);“务必闻道”(《戴震全集·答郑丈用牧书》);“志乎闻道”(《戴震全集·与姚孝廉姬传书》)。 关于道,戴震在《孟子字义疏证》卷下中这样诠释:“人道,人伦日用身之所行皆是也。在天地,则如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是谓道;在人物,则凡生生所有事,亦如气化之不可已,是谓道。”至于明道,戴震认为:“经之至者,道也。所以明道者,其词也。所以成词者,字也。由字以通其词,由词以通其道。”(《戴震全集·与是仲明论学书》)“仆自十七岁时,有志闻道,谓非求之六经、孔、孟不得,非从事于字义、制度、名物,无由以通其语言……为之三十余年,灼然知古今治乱之源在是。”(《戴震全集·与段若膺论理书》)“由文字以通于语言,由语言以通乎古圣贤之心志,譬之适堂坛之循其阶,而不可躐等。”(《戴震全集·古经解钩沉序》)。这些是戴震治学的切身体会,即通过字与词的把握,循序渐进,才能更好地学习和通晓古圣贤的典籍。戴震平生稽志闻道,为了掌握“明道”的门径,他用了很长时间,深入研究有关学科,才逐渐明白了“圣人之道”。

言必有征

    余廷灿评戴震治学“有一字不准六经,一解不通贯群经,即无稽者不信,不信者必反复参证而后即安,以故胸中所得,皆破出《传》、《注》重围,不为歧旁骈枝所惑,而一秉古经,以求真是之归”。(《戴东原先生事略》)有例可证,如《尚书·尧典》“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孔传》释“光”为“充”,蔡沈《书集传》释“光”为“显”。一时众家所说不一。戴震不偏信一家,遍阅《尔雅》、《说文》、《释文》、《礼记》等书,从字形、字音、字义等方面反复推求,发现古代“横”与“桄”通用,《戴东原集·与王内翰凤喈书》有记载:“‘横'转写为‘桄',‘桄'误脱为‘光',故‘光被四表'即‘横被四表'。”

孤证不作定论

    戴震主张言必有征,孤证不立,他在《与姚姬传书》中说:“若夫依于传闻以拟其是,择于众说以裁其优,出于空言以定其论,据于孤证以信其通……皆未至十分之见也,以此治经,失‘不知为不知'之意,而徒增一惑,以滋识者之辨之也。”徽派朴学深受顾炎武的影响,语必博证,证必多例,“每一事必详其始末,参以证佐,而后笔之于书,故引据浩繁,而牴牾者少。”(《四库全书总目·日知录》提要)

作窄而深的研究

    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评说:“(乾隆)中叶则任幼植大椿、程易畴瑶田、金辅之榜、凌仲次廷堪,都有精到的著作,檠斋的《礼笺》、易畴的《通艺录》最好,他们纯粹是戴东原一派的学风——专作‘窄而深'的研究,所选的题目,或者是很小的,但在这个题目的范围内,务把资料搜齐。类书式的‘案而不断'他们是不肯的,但判断总下得极审慎。所以他们所著,虽多属小篇,但大率都极精锐。《东原集》中考证礼制之文,有十几篇,正是如此。”

提倡声训,以声求义

   高邮王念孙《广雅疏证·序》言:“训诂之旨,本于声音,故有声同字异,声近义同,虽或类聚群分,实亦同条共贯。譬如振裘必提其领,举网必挈其纲……此之不悟,则有字别为义。或望文虚造而违古义,或墨守成训而鲜会通,易简之理既失,而大道多歧矣。今则就古音以求古义,引申触类,不限形体,苟可以发明前训,斯凌杂之讥,亦所不辞。”或曰:“训诂之旨,存乎声音,字之声同声近者,经传往往假借,学者以声求义,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则涣然冰释,如其假借之字而强为之解,则诘 [ 竹 + 鞫 ] 为病。故毛公《诗传》多易假借之字而以本字,以开改读之先,至康成笺《诗》注《礼》,屡云某读为某而假借之例大明,后人或病康成破字者,不知古字多假借也。”(王引之《经义述闻·序》中引王念孙之言) 另一位徽派朴学大师歙县程瑶田指出:“双声叠韵出于天籁,不学而能。由经典以及谣俗,如出一轨,先生(按:指王念孙)独能观其会通,穷其变化,使学者读之,而知绝代异语、别国方言,无非一言之转,则触类旁通,而天下之能事毕矣。”(《果蠃转语·跋》)

文体朴实简洁,最忌言有枝叶

   龚丽正乃段玉裁之婿,其后人龚自珍著《工部尚书高邮王文简公墓表铭》,在引语中引用了王引之的自言,王引之说:“吾著书不喜放其辞,每一事就本事说之,栗然止,不溢一辞。”可以管窥徽派朴学家们行文倡导言简义赅的要旨。

由训诂以求义理

    据钱大昕《戴先生震传》记载:“(戴震)少从婺源江慎修游,讲贯《礼经》制度名物及推步天象,皆洞彻其原本,既乃研精汉儒传注及《方言》、《说文》诸书,由声音、文字以求训诂,由训诂以求寻义理,实事求是,不偏主一家……训诂明古经明,而我心所同然之义理乃因之而明。古圣贤之义礼非他,存乎典章制度者是也。昧者乃歧训诂义理而二之,是训诂非以明义理,而训诂胡为?”

义理、考据、辞章并重

   徽派朴学家们提倡义理、考据、辞章并重的观点。考据是指厘清事实,在事实清楚和基础上才能阐明义理,而义理的通晓又须通过简明精炼的词句来表述。混沌不清的事实加之晦涩难懂的文字,则义理是无法阐述明确的。段玉裁在《戴东原先生年谱》中说:“(戴震)先生合义理、考核、文章为一事。”正是反映了以戴震为主帅的徽派朴学阵营所推崇的义理分明、考据精确、词章炼达的主张。

论训诂不必泥其物类

   徽派朴学向来重视考证,但同时却反对烦琐考证,以避免为考证而考证,使学问陷入误区的泥沼。如戴震在《诗经考》中多次提醒,致力训诂切不可泥其物类,不可因诗附会,不可“缘辞生训”。戴震于此身体力行,《诗经考》一著在考证名物方面就不乏例证。例如,《周南·关雎》篇:“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戴震按:“雎鸠,或谓之鹗,性好峙,所谓鹗立……诗但兴于和鸣,不必泥其物类也。”又如《周南·螽斯》篇:“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戴震有按:“诗兴于螽之众多,不泥其物类也。”

释经贵知其文理

  《诗经·周颂·敬之》 “敬之敬之,天维显恩,命不易哉!无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维予小子,不聪敬止。日就月将,学有缉熙于光明。佛时仔肩,示我显德行。”一段,是成王自戒并告诫群臣的话。《毛诗序》认定篇首为敬之之辞:“群臣进戒嗣王也。”戴震却不以为然,《诗经考》云:“行文之体,有先言已而顺达其意者,亦有先言其意而以已承接之者。故说经贵知其文理也。”近人林义光赞同戴震的观点,所著《诗经通解》中说:“按诗言‘维予小子',又言‘示我显德行',则是嗣王告群臣,非群臣戒嗣王也。”戴震曾因此篇引发出“说经贵知其文理”这一富有启发意义的议论。

比较研究,总结通例

   这是徽派朴学家们沿用的思维逻辑,例如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对凌廷堪巨著《礼经释例》的解析:“凌次仲廷堪的《礼经释例》十三卷,将全部《仪礼》拆散了重新比较整理贯通一番,发现出若干原则。凡通例四十,饮食之例五十有六,宾客之例十有八,射例二十,变例(即丧例)二十有一,祭例三十,器服之例四十,杂例二十有一。其方法最为科学的,实经学界一大创作也。”

将有述作,先制长编

   这是徽派朴学家们常用的治学著述模式,首先博采资料,做足准备工夫,制定长编,避免行文散漫,使立意鲜明突出,结构紧凑完整。例如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焦循《孟子正义》、刘宝楠《论语正义》等,皆充分体现了此模式的鲜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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